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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政策通知八个严控方向,一文看懂监管重点(7)

发布时间:2018-12-17 文章来源:传媒内参
 
  《关于做好2018-2022年重点电视剧选题规划工作的通知》
 
  紧紧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党和国家重大宣传期和宣传节点开展重点选题工作。同时,除了上述重大宣传期和宣传节点,兼顾其它题材类型,精选其它类型的重点选题列入百部规划。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省重点电视剧选题创作指导工作,协调配置资源,加强管理和服务保障,对列入规划的剧目给予重点倾斜、重点扶持;各级电视台尤其是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要切实增强媒体阵地意识,关注重点选题,提早介入重点选题创作指导、跟进和洽谈选购,按照宣传期节点倒排编播计划;各制作机构要高标准严要求,配备最优质的团队进行创作。
 
  《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的通知》
 
  一、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所有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对节目版权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投诉的此类节目,要立即做下线处理。
 
  二、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各视听节目网站播出的片花、预告片所对应的节目必须是合法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未取得许可证的影视剧、未备案的网络原创祝听节目,以及被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理过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对应的片花、预告片也不得播出,制作、播出的片花、预告片等节目要坚持正确导向,不能断章取义、恶搞炒作。不能做“标题党”,以低俗创意吸引点击。不得出现包括“未审核”版或“审核删节"版等不妥内容。
 
  三、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等,要事先核验冠名或赞助方的资质,不得与与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网络直播、冠名、广告或赞助。
 
  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监督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视听节目网站进一步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把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对网上传播的剪拼改编节目、片花预告片,以及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情况的监听监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严重违规的机构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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