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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城市电视台技术分会秘书处工作规范(2)

发布时间:2017-04-24 文章来源:城市电视台技术分会秘书处
 
    四、分会财务管理约定
 
    1、本届分会秘书长为专职开展工作,除了工作必须保证的开支和相关规定外,个人没有薪酬。
 
    2、本分会委员会换届、更换主要负责人之前及秘书长人员变动时必须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五、分会秘书处的岗位设置
 
    (一)经秘书长提议,分会在委员会成员台中推选常务副秘书长一人,由委员会选举通过聘任。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常务副秘书长除了工作必须保证的开支和相关规定外,个人没有薪酬。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法规,秘书处聘任办公室主任一人,会计一人,收发兼出纳一人,网站维护员兼文档资料一人,4个聘用人员除专职外薪酬实行代理补助形式。
 
    (三)分会秘书处是秘书长领导下的常设机构。秘书处同时对委员会负责,负责分会暨委员会日常办公、法规建设及经费管理,承办分会各项活动。
 
    六、分会秘书处的职责
 
    1、 分会财务委托秘书处,由其专门负责分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建立秘书长主持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及阶段性财务报告制度,按有关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定期向委员会会议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2、 秘书处聘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3、 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分会的资金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年会、委员会、上级主管审计部门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向全体成员台和委员会报告。
 
    4、 分会活动经费的筹集参见《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城市电视台技术分会委员会工作规范》十二条“分会活动经费的筹集”。分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分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和日常开支等,本分会的财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和任意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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