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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媒体中心化”趋势下的电视内容生产转型

发布时间:2013-12-16 文章来源:视听界

     一、“去媒体中心化”内容生产方式:信息的传递与消费性的传播文本

    (一)新媒体平台信息的溢散与引爆

    新媒体作为一个全新的平台,释放信息的方式已经呈现出爆炸性的溢散,内容生产的发声源从单一转向多元,媒体传递的信息在受传者身上并不能直接引起速效反应,不能随意左右受众的态度和意见。以微博为例,“即时发布”与“一键转发”的功能加速了平台化信息的裂变传递,关注、评论、转发的互动过程使信息呈现出基于信任链的病毒传播,高度社会化的过程使信息呈几何式增长,信息量的供过于求甚至会引爆社会公共事件,产生一系列传播效应。2012年11月20日,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的截图在微博上发布,并引发舆论热议,经确认后被免去职务并立案调查,事件被网友称为“63小时微博秒杀事件”。“秒杀事件”说明了新媒体平台上自媒体的发声速度快,加之大众获取信息的来源与渠道多样,对每个渠道的信息可信度有自己的判断,公众主导了公众议程,形成后的公众议程又影响了媒体,引爆了媒体议程。

    传统媒体带给受众的更多是全景式的信息被动接收,受众在传播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而在“去媒体中心化”趋势下,受众进行意见表达与信息获取,新媒体渐趋成为公众舆论场,网络反腐的公共事件从“表叔”到“房嫂”再到“微博秒杀”,都是新媒体信息溢散、舆论引爆的结果。

    (二)受众本位的信息需求生产消费文本

    媒体文化本身是可供娱乐和消费的,阅读过程所带来的愉悦可以是精神性的,非功利性的和审美的。在文化喧嚣的媒体输出时代,受众接受媒体内容的主要动机是能满足马斯洛指出的人类基础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等,即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其媒体生产内容因大众化、商业化、娱乐化等特征可以使媒体文本成为精神商品,这个过程是一种精神生活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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