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电视购物之规 “严加管教”入正轨

发布时间:2014-01-22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近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技术委员会了解到,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电视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送审稿)》(以下简称《评价指南》)已通过专家组审定,随后将由商务部正式公布实施。

     在规范电视购物方面,管理手段并不缺乏,近来相关政策出台尤为密集。继2013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后,2013年12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这些一步比一步更紧的管理措施,能否还给电视购物一片清平?

     商务部或将于4月再出新规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王波向记者透露,如果《评价指南》进展顺利,今年三四月份便可公布实施。

     记者从这份约20页的《评价指南》中看到,其对电视购物企业诚信经营提出了基本要求、监管、评价标准等。拟要求电视购物企业制定覆盖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的服务流程,并定期回访消费者,公开服务公约、服务项目和举报投诉电话等。

     除了对电视购物企业提出要求外,《评价指南》还对广告制作、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比如要求电视购物的商品介绍人应有一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持有主持人上岗证,电视购物节目要自始至终在电视画面上显示销售、咨询、订购的免费电话等。

〖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