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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正式颁布OTTTV/互联网电视DRM标准

发布时间:2014-05-16 文章来源:DVBCN

    记者今日从清华大学教授王兴军处获悉,广电总局已经正式通过了GY/T277-2014《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广电行业标准。

    而据来自中国数字电视论坛的一则独家权威爆料,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和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行业标准《互联网电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规范》审查会。

    审查会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全国广电标委会秘书长孙苏川主持,全国广电标委会顾问杜百川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查委员会由来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监管中心、广播科学研究院、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北京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爱上电视传媒公司、中华网、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环球网、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传媒大学、乐视致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20位专家组成。

    审查委员会认为,该标准可以保障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内容合法、渠道合法、终端合法,摆脱了对国外专利技术的依赖,对于推动我国互联网视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

    据悉,一直以来,总局对视频保护技术进行了大量研究。现在OTT盛行,引发了单屏到多屏的变化。2013年开始,国内外OTTTV发展得非常快,特别是以wifi家庭传输方式为代表,家庭成员使用智能终端进行多屏娱乐,这种模式在2014年显现出更快的发展趋势。

    随着OTTTV的迅猛发展,版权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现在针对不同的分辨率,不同屏幕,不同的渠道,版权收费方式也是有区别的。接入家庭网络的安全,终端的安全管理,内容安全管理和用户安全管理,这些在传统广电和电信运营商的诉求在OTTTV时代也是一样的,主要是要求有一个付费的良性商业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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