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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需要一次自我精进的历程

发布时间:2014-05-20 文章来源:钛媒体

    最近看到几篇讨论自媒体与软文关系的文章,也有身边的朋友聊起其熟悉的几个自媒体人,每月可以坐拥2、3万的收入,并且保持稳定,企业也愿意花钱找自媒体写东西,暗示着自媒体成为书写和发布软文的机器,此时此刻就更加能够明白魏武挥老师在其文章后的一段注释,“本人不接受商业文章(俗称软文)撰写的合作,不要再询问我如何合作法”的用意了。

    其实媒体本身虽然拥有社会公器的属性,其报道内容要求具有客观公正性的一面,这也是媒体组织能够安身立命的根本,在一般人的意识中,所谓的商业文章或许与这样的属性相冲突,却不去想一下媒体本身就是服务整个社会,用户受众是其用户、党派、商业三重服务对象的其中之一而已,并非其全部,而服务商业也是其基本特征。

    无论是传统的大众媒体还是自媒体,其服务属性是伴随其诞生之日就已经天生具备的,因此无论其表现出如何商业属性,怎样发布商业信息直接服务商业对象是由不同发展时期的具体情况决定的,而是否发布,发布多少商业文章都是其属性定位决定的,每个媒体都拥有选择拒绝服务商业的自由,却并不意味着服务商业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或许这才是大多数媒体的常规状态。

    自媒体需要一次自我精进的历程

    回望近30年来的市场化媒体的发展历程,关于媒体与商业之间的关系一直处在一个变化过程中,诞生初期的一份媒体,在一方面采取各种促销手段抓发行,要发行量的同时,也往往采取诸多非常规的手段进行广告业务公关,任何一个在中华大地上萌生的市场化媒体(有时亦包含党报),或许都有“野蛮生长”的那么小段的成人经历,也必然经历这样一次不同寻常的成人礼,或许更可以理解为一段“原罪”的历程,一种舆论监督与商业博弈的手段都或多或少的被使用。

    而发展起来的传统媒体,通过其传播影响力和公信力,慢慢已经能够树立其自我的品牌,也使得曾经“野蛮曾长”的传统媒体有条件放弃曾经的非常规手段,一种洗白的过程不只在一个媒体出现,更带来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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