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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十年财务造假 乐视网贾跃亭被罚款2.41亿

发布时间:2021-04-16 文章来源:众视AsiaOTT
    4月12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等,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合计罚款2.4亿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明,乐视网、贾跃亭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3.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4.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
 
    5.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行政处罚如下:
 
    一、对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致使2010年报送和披露的IPO申报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行为以及对贾跃亭、贾某芳履行承诺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乐视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贾跃亭、杨丽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弘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罚款;对吴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赵凯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谭殊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对吉晓庆、张旻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朱宁、曹彬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合计对贾跃亭罚款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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