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9 文章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本文原标题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对《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的通知)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发布《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
据了解,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行业标准,现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报批稿予以公示。
文件提到,数字虚拟人按照人物形象分类,分为2D数字虚拟人和3D数字虚拟人。
数字虚拟人按照交互模式分类,分为非交互式数字虚拟人和交互式数字虚拟人。
数字虚拟人按照驱动模式分类,分为算法驱动型数字虚拟人和真人驱动型数字虚拟人。
文件要求,数字虚拟人主要应用场景分为内容播报、交互客服、虚拟演播和内容创作等。其中内容播报包含新闻资讯播报/手语播报、电影/电视/专题片/纪录片介绍和直播带货等;交互客服包含虚拟客服、智能助手和交互问答等;虚拟演播包含综艺主持、虚拟演唱会、文娱活动和用户代理虚拟分身等;内容创作包含影视创作、视频创作、广告创作和游戏创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