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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逐利是电视剧频现播出乱象的罪魁祸首(2)

发布时间:2013-12-12 文章来源:新华网

  过分逐利是“乱播”之源

  在收购片源、广告招商一直到上星播出这一套完整的环节中,最大化实现经济利益始终是电视台的核心目标,而利益的实现则通过广告投放量、收视指标等直接体现。为了实现经济收益,电视台不惜投入力量对电视剧进行内容重构以及长度控制,至于因此给情节内容以及收视观感带来的影响则基本忽视。

  据了解,目前类似“演员拍20集、制作成品30集、电视台播40集”的模式十分普遍。据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电视剧播出平台有限,僧多粥少,为了能让电视剧在电视台播出,制片方往往也只能在卖出播出权后任由电视台出于自身利益“乱剪”。

  虽然原国家广电总局已经颁布了《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电视台的逐利行为面前,这些规定因缺少有效监管而变得无力。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李安定表示,各级广播电视监管部门缺乏对于影视剧播出的常态化监管,观众也往往投诉无门,这样的灰色地带为电视台恣意妄为提供了空间。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教授周文认为,电视播出机构出于收视率及广告效益考量,违背相关规定要求对电视剧作品做出不恰当的删改,以故意拖延剧情等方式来吸引观众、扰乱视听、赚取收视,是对电视观众的不尊重,也有悖于电视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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