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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进:严控传统文化热中不良苗头 防止打擦边球(2)

发布时间:2017-04-28 文章来源:酷云互动
 
    “传统文化热中的不良苗头”
 
    一是对传统文化盲目推崇、全盘接受,不辨精华糟粕,一味唯古师尊、泥古不化:如一些地方纷纷举行祭祖大典,穿古服、行古礼,繁琐复杂、耗资靡费,把追祭祖先变成“复古表演秀”;有的地方把“二十四孝”挂在墙上,强迫学生跪拜诵读,殊不知“埋儿奉母”“尝粪忧心”等内容并不值得提倡。
 
    二是随意恶搞经典,大肆解构历史名人,任性颠覆文化常识:如把京剧元素和比基尼放在一起,美其名曰“裸体京剧”,把“国粹”变成低俗文化的“遮羞布”;恶搞历史名人,对杜甫等历史人物随意涂鸦,使其时而手扛机枪,时而挥刀切瓜,时而身骑白马,时而脚踏摩托。
 
    三是受利益驱动,一味追求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使传统文化流于功利、疏于教化:如争抢历史名人故里,不仅是炎帝、老子、孙子、周瑜、朱熹等历史上的真实存在人物,就连孙悟空这样文学名著中的虚构人物也遭到争抢,被群众笑言是“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显灵、女娲遍地开花”;一些人甚至“挂羊头、卖狗肉”,把传统文化作为借机敛财的手段,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
 
    防止掉入“唯收视率”的黑洞
 
    当前广播电视节目领域仍存在唯收视率、天价片酬、追星炒星、过度娱乐等急功近利、金钱至上现象,这些都是文艺的大敌。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文艺作品要通过市场提供给受众,尤其是广播影视文艺作品,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无论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还是网络视听作品,大都是市场化运作,当然不能完全不考虑经济效益。
 
    但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即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作品也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品,文艺作品是一种精神产品,决不能为了经济效益损害社会效益,用经济效益取代社会效益,否则,就从根本上抹杀了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本质区别,违反了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规律,也悖离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和社会主义文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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