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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广告加大经营创新力度,收入结构优化

发布时间:2018-09-14 文章来源:国家广电智库
   导语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编撰的《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2018)》以及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与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编撰的《中国视听新媒体发展报告(2018)》已正式出版。“国家广电智库”公众号将陆续摘录其中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也感谢广电系统内外各单位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
 
  广播电视广告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以来,我国各级各地广电机构不断加大经营创新力度,经营结构发生重要变化,广告收入占创收收入的比重不断降低。2017年广告收入稳中略升,其中,以网络媒体广告收入为主的其他广告收入呈现增长态势。这表明,各地各级广电机构不断加大经营创新力度,创收收入结构和广告收入结构持续发生变化。2017年广播电视创收收入4841.76亿元,同比增长12.02%。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占全部创收收入的比例为34.10%。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呈现稳定趋势,全年广播电视广告收入1651.24亿元,同比增长6.72%,增幅比2016年扩大5.56个百分点。其中广播广告收入155.56亿元,同比上涨6.67%;电视广告收入968.34亿元,同比下降3.64%。以网络媒体广告收入为主的其他广告收入527.33亿元,同比增长32.99%。
 
  广告收入结构发生变化
 
  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结构显著变化,传统媒体广告收入比重下降,网络媒体广告为主的其他广告收入、融合经营收入比重增加。广告经营发展不平衡加剧,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居前10位的省份广告收入总额为1113.00亿元,占广电行业广告收入的67.40 %,所占份额同比2016年(66.21%)增加1.19个百分点(见表1)。
 
  广告收入层级分布情况
 
  从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分布情况看,中央级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占比18.03%,省级占比66.56%,地市级占比11.29%,县级占比4.12%(见表2)。
 
  其中,省级和县级广告收入所占比例略有上升,特别是省级广播电视机构立足本地、服务地方,创新广告经营推出大量活动,在满足地方受众需求方面下大力气,广告经营情况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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