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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有望纳入医保(3)

发布时间:2018-10-11 文章来源:新京报
 
  问题  技术不规范 医生积极性难保证
 
  但现状并不乐观。卢清君指出,远程医疗的医疗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医院技术不规范,甚至用QQ视频、微信聊天进行远程医疗,医疗影像传输质量根本达不到要求;有的医院虽搭建了远程医疗平台,但长期闲置,“只是做做样子”;有的医院把远程医疗当作从下级医院“虹吸”患者的渠道。
 
  医生参与的积极性也难以保证。一位不愿具名的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生告诉记者,虽然医院对医生参与远程医疗会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但医生积极性并不高,“整个围术期(围绕手术的全过程,包括术前、术中、术后)都需要团队配合,医生去基层医院做完手术就走了,基层医院条件和水平不够,术后恢复期病人出问题怎么办?”医生有自己的顾虑。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3份重磅文件。首次廓清互联网医疗的范畴,网络预约挂号、在线健康咨询等不涉及医疗核心的业务,被排除在外。
 
  对涉及诊断、治疗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使用的人员和服务方式,分为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有人认为,互联网来了什么都可以做了,这是不对的。”卢清君全程参与了新规的制定。他认为,文件最关注的核心点在于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份文件给互联网医疗行为划清了“红线”。例如,互联网医院运营需向监管部门申请牌照,且必须依托线下的实体医疗机构开办;互联网诊疗可以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不得对患者进行首诊;新规还要求,进行互联网诊疗的医生必须实名认证,以避免江湖游医假冒知名专家;并对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平台搭建、管理流程设计、医生责任划分等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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