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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广电公益广告行善致远(4)

发布时间:2018-11-08 文章来源:国家广电智库
 
  4、政策引领显著提升。
 
  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公益广告宣传管理政策。2009年,总局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对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的播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鼓励公益广告制播,促进了广播电视广告业健康发展。今年6月,总局发布《关于启用“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宣传,提高公益广告影响。9月,总局下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专门要求把公益广告播出时长、频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问题,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进行查找和整治。
 
  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为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总局自2014年开始每年拿出1000多万元公益广告专项扶持资金,截止目前共拨付6000多万元。一些省区也设立公益广告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健全公益广告激励政策。如北京局自2015年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4900万元,居全国首位。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实施,成为推动我国广电公益广告数量高速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影响不断扩大的有效之举。
 
  三、广电公益广告繁荣发展的启示与思考
 
  广电公益广告的发展进步深刻启示我们: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改革开放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公益广告事业取得快速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所在。在公益广告的发展进程中,我们也得出一些经验、启示,值得在今后推动广电公益广告事业繁荣发展中继续坚持和发扬。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融入重大活动重大宣传。各级广电机构应高度重视,将公益广告宣传纳入宣传总体工作部署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谋划,周密安排,协调推进,加强督查,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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