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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电总局政策带你“温故而知新”(2)

发布时间:2019-01-11 文章来源:中广互联:胥雪琪
 
  6月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6070.21亿元,比2016年(5039.77亿元)增加1030.44亿元,同比增长20.45%。
 
  6月27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7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的通知。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创作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专题片、纪录片、访谈节目、综艺节目、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等,丰富节目内容,创新节目形式,增强节目内容说服力和精神感染力。
 
  7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偶像养成类节目、社会广泛参与选拔的歌唱才艺竞秀类节目,要组织专家从主题立意、价值导向、思想内涵、环节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方可播出,坚决遏止节目过度娱乐化和宣扬拜金享乐、急功近利等错误倾向,努力共同营造暑期健康清朗的网络视听环境。同日,陷入版权纠纷的《明日之子2》传出停播消息,前身为《中国有嘻哈》的《中国新说唱》也可能延期开播。
 
  7月24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针对网络直播有害信息多发问题,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即将下发。
 
  8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公开征求关于《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规定》提出,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满10岁儿童禁止代言广告,并且播出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设置明显的休息提示信息。
 
  9月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向各省广电局、总局直属各单位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印发了《广播电视媒体网站IPv6改造实施指南(2018)》,用于指导各有关单位顺利推进IPv6相关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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