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统管时代,传媒监管局职能进一步明确
发布时间:2019-04-03 文章来源:传媒内参(晨版)综合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宣传部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和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宣部。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机构改革后,原新闻出版总署的业务工作分成6块并入出版局、印刷发行局、传媒监管局、反非法反违禁局、版权管理局、进出口管理局,作为内设局,直接由中宣部管理。此前担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司长的李军,担任中宣部传媒监管局局长。
2019年传媒监管工作会议由中宣部传媒监管局副局长李宏葵主持,中宣部传媒监管局局长李军做部署动员。通报了2018年传媒监管工作,对主题宣传、主题出版和导向管理作出安排、提出意见,对2019年传媒监管工作作出部署,要着力推动传媒监管工作守正创新,划定了传媒监管局的工作范畴:
一是要调整完善出版资源配置政策,行政审批要贯彻“压数量、控规模、提质量”的要求,严格掌握出版资源配置政策,科学精准配置资源,坚持做优存量、做大增量。
二是加快推进报纸出版提质增效,完善报纸管理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出台《报刊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和《报纸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