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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15 文章来源:黟县渔亭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精神(皖政办〔2007〕43号),现就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建设的战略部署,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问题。“村村通”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欠发达地区为重点,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最大限度地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尤其是农村广播电视的基本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和资金筹措
 
  2011年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目标任务7072个村,按照每个村1万元的补助标准,共需工程建设资金7072万元,其中:国家补助3536万元,省级配套3536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村村通”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重点工程,让广大农民群众听到广播、看到电视,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需要,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职责,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统筹协调、强力推进。省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广播电视、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等部门参加的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加强对“村村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广播电视、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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