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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政策推进5G手机商业应用(4)

发布时间:2019-06-10 文章来源:新华网
 
  三、提升消费支撑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环境积极发展二手车经营和汽车金融,健全家电基层营销网络,完善充换电、停车、网络等基础设施,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一)全面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有关要求,坚决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各地对环保、安全年检有效,且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积极出台便利交易、促进流通的政策措施。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推动实现二手车交易信息部门共享,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二手车出口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支持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
 
  (二)大力提升二手车便利交易水平。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依托现有经销网络,采取自主经营、联合经营等方式,积极发展二手车业务,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依托具备条件的经销商建立二手车服务站,提供交易、纳税、登记、保险一站式服务。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并在交易地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提高异地交易便利化水平。
 
  (三)积极引导汽车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增加地级及以下城市和农村地区汽车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金融服务,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产品定价、简化抵押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积极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规范汽车金融服务费收取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四)建立健全产品基层营销网络。深入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鼓励家电企业与经销商、物流仓储企业加强合作,完善欠发达地区高效分销网络和仓储物流体系,提升安装维修等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新建社区全屋家电定制业务。
 
  (五)不断改善配套基础设施。中央和地方财政继续对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给予支持,加快大型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地,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 1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支持地方和企业依托路灯、加油站等现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服务。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周边居民小区建立停车设施昼夜错峰使用调配机制,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效率。加快已有停车设施升级改造,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各地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提供停车、充电设施支持。大力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积极发展汽车信息服务。继续加强农村和边远落后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固定宽带和 4G 网络覆盖率。推进 5G 规模组网建设及7应用示范。
 
  (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和消费者维权制度,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快修订出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健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生命周期标准,研究制定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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