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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新规公开征求意见,不良违法内容要规避(3)

发布时间:2019-09-11 文章来源:中国网信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网络生态治理,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建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engtai@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邮编100044,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
 
  附件: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网络生态治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网络生态治理,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建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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