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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播电视局:允许本省文化企业员工持股(6)

发布时间:2020-01-14 文章来源:传媒内参
 
  15.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山东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聚焦精品制作生产、产品业态创新、网络升级和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方面,培育储备一批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项目。实施项目库更新完善机制、评估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对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库进行有效管理。对入库项目在政策扶持、宣传推介、技术引导、成果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各类要素向产业链附加价值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集中。
 
  16.加快“走出去”步伐。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统筹推进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产品传播、版权贸易、技术服务,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广播电视对外开放格局,形成一批富有山东特色的对外广播电视交流品牌。支持省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加强向“一带一路”及周边国家“走出去”的战略布局,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到境外建立海外公司、开展影视节目播出时段、开展版权合作、合拍影视作品,加快本土化进程。
 
  支持我省广播电视技术、标准、设备及工程设计、承包等工程服务出口。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总局“视听中国”播映工程,组织参评“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中国当代作品翻译”、“中非影视合作创新提升”、“亚洲影视(广电视听)交流合作计划”等工程项目。加大展会统筹指导力度,通过协调重大活动、举办主题论坛、加强推广宣传等多种方式,支持各市打造广电特色显著、融合特色鲜明、引领作用突出的重点展会品牌和国内国际一流产业交流平台。
 
  四、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保障。全省各级广电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战略思维、机遇意识,打破观念瓶颈、惯性思维,增强做好产业促进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产业发展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在全行业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工作合力。加强同宣传、发改、财政、人社、金融、文旅、网信、工信、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和工作配合,营造推动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的良好环境。
 
  18.用足用好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品出口、民营企业发展、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财税优惠政策,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减免等政策落到实处,让广电企业轻装上阵。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专项扶持资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项目政策。
 
  落实《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推进影视创作及产业发展“三个创新”的工作措施》等文件,确保影视政策落地落实。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政策,规范引导企业立足群众需求、结合广播电视实际,按照市场机制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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