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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重拳查处刷单炒信等行为

发布时间:2020-07-31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划重点:
 
  · 意见指出,要厘清有关主体法律责任,如网络平台经营者、网络平台参与宣传推广时的法律责任、商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和网络主播的法律责任。
 
  · 意见提出,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营销、严格规范广告审查发布、严格规范广告代言。通过网络直播营销商品或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
 
  · 意见要求,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如电子商务违法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刷单炒信”、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电子商务法》,重点查处虚构交易、擅自删除或编造用户评价、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到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等违法行为。
 
  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当前,网络直播营销迅猛发展,为激活消费市场、助力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网络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商品经营者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主播虚假宣传等问题。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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