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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广电局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协议

发布时间:2020-09-16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与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立足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目标,依托广播电视媒体资源建设成果,共建共享农村牧区市场监管信息传播新渠道,提升信息发布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推进智慧监管、协同监管。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姜伯彦,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清元出席签字仪式并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局二级巡视员何文,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彭万臻,以及双方单位相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协议明确,双方将共同推进内蒙古“智慧广电”和“智慧监管”建设,共同打造市场监管信息与广播电视媒体资源相结合的高质高效舆论宣传体系。共享市场监管科普知识音视频和文字宣传资料,加强公众市场监管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及时向公众提供各类社会关注的市场监管类信息服务。发挥应急广播面向广大农村牧区的特殊优势,推进应急广播“村村响”、“户户通”系统与自治区市场监管信息发布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覆盖自治区城乡各地、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自治区市场监管信息播报体系,向民众提供市场监管应急广播、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便民服务等综合服务内容。拓展广播电视与市场监管合作交流渠道,加强本领域双向技术人才培养,汇聚高端智慧资源,共谋长远发展。
 
  姜伯彦表示,将充分发挥“智慧广电”媒体资源、传输覆盖、网络安全和业务承载优势,着力搭建综合性、全覆盖和多手段的市场监管信息传播平台,丰富信息传播渠道,拓展服务群众广度深度,提升市场监管的及时性和精准度。
 
  白清元表示,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建设多频道播报、即时全时预警和多点覆盖的市场监管信息播报体系,建立相对固定栏目或时段的信息服务体系,强化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期间,白清元一行还实地参观了局微波展示馆、监测监管中心,详细了解自治区广播电视发展历程、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情况和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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