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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 如何与平台经济深度连接(2)

发布时间:2021-04-16 文章来源:慧聪广电网
 
    成为参与者,创新媒介经营模式
 
    互联网革命重塑了人类生产结构、社会结构,平台经济促进了信息流和生产方式变革。在平台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移动时代展现出对于传统产业组织模式的冲击以及对于价值创造与分配模式的重构,传媒行业亦不能置身事外。媒介经营可以借鉴平台化思路,传媒集团企业亦可以参与和其他数据公司、通信企业、互联网平台的融通发展。要从媒介经营、管理和创新三个层面构建国家主流媒体的平台,传媒业较为发达地区的传媒集团也可整合优势,完成区域性媒介平台重组。
 
    回顾我国媒体发展历史,网络媒体、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杂志会员制、黄页、报纸和有线电视广告收益模式皆是传媒平台经济的雏形。如今小程序、公众号、客户端开始完全代替媒体手机报和网站电子版。这些媒介平台以知识和内容为主要生产要素,以规模递增为主要特征,围绕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外部条件展开的价值创造和经济形态,与平台经济的商业模式类似。但媒体要真正参与到平台经济的自组织化之中,还需要有以下几点转型。
 
    首先是要补全“社交性”弱势。传媒行业经过近几年的融媒体转型,率先一步完成了信息化、数据化和智能化。这意味着它和诸多互联网平台一样,有着数据和算法优势,而且可以说新闻客户端根本上和社交媒体平台的商业模式是共通的,其弱势可能是社交性“流量”暂时还不足以支撑成为巨大经济价值产出的平台。绝大多数平台经济的建立都是围绕“流量”价值,流量的概念不再仅仅是一个人数或者用户的概念,更多地体现着社会影响力和经济价值。
 
    媒体行业独角兽企业需要围绕“内容+社交+平台”展开,平台化经营卖的是流量、用户和大数据,以交易佣金或流量广告的方式获得投资收益。本质上平台经济的平台经营者提供的是中介服务,但是传媒可以以更多社会性服务作为平台的基本功能,反哺内容、丰富内容。
 
    其次要善用“平台化”思维。建构属于传媒行业的、带有传媒经济属性和特色的“平台”,需要传媒行业善于从社会大势中寻找突破。在资源、产品、服务、关联文化产业以及企业转型集团化等各个方面向着平台化的思路拓展。主流媒体主动积极参与平台建设,需要明确其属性分类、业务模式、定价模式、影响因素以及收费标准。在虚拟网络空间的交易或场所里,媒体报道、媒体广告、自媒体文章、从业者社交都可以成为相关平台的服务交易内容。当然,这需要一定时间布局和设计,更需要文化产业服务类的平台能够通力、有效合作。理解其运行的基本逻辑,做到高度互联互通,提供更为人性化的、以公共利益为主要的数据分配和价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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