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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通知(4)

发布时间:2021-11-25 文章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十四)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媒体资源和网络资源,拓展乡村文化服务渠道,提供便利可及的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服务。促进智慧广电深度参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乡村建设,广泛参与雪亮工程、平安乡村、党员教育、民生服务、应急服务、信息公开、远程医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现由受众向用户、由“看电视”向“用电视”、由消费性服务向生产性消费、由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助力乡村治理,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重视工作落实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性转移的深刻内涵,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摆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智慧广电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独特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各项保障,引领行业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效、展现新作为。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广电行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建设需要,建立健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激励等各项制度举措,打造一支讲政治、懂农民、爱农村、精业务、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切实担负起乡村振兴所赋予行业的开展主题宣传、巩固乡村思想文化阵地、指导内容创作、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升级等各项职责使命,提高行业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
 
  (十七)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着眼本地区发展全局,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的各项业务应用,推动智慧广电与农业、教育、文旅、医疗等融合发展的新实践。及时总结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适时进行宣传推广。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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