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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曲线促进三网融合 今年出台仍然无望

发布时间:2010-07-13 文章来源:飞象网

    我国电信法自1980年开始起草至今三十年,业内期待的呼声很高,却一次次遭遇“难产”。近日,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再次公开透露,今年电信法修改出台仍然无望。

    电信法今年出台无望

    在此前的5月份,就有消息称,电信法草案已上报国务院,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而在更早之前,电信法已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对于电信法的立法进展,曾有业内专家预测,电信法最快将于2010年8月过会。

    不过,随着近日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的“今年电信法修改出台仍然无望”,电信法的出台热望又一次被浇了冷水。

    据了解,何霞是在7月10日飞象网组织的“探寻真相:电信业资费问题座谈会”上发出此言的。在会上,针对央视曝光的电信业资费误差事件,有业内专家建议电信资费监管应该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促进电信计费更加科学和完善并改正问题,应该从最高的立法层面来推动。对此,何霞直言,电信法“今年肯定过不了”。

    电信法出台难产缘由

    尽管对于《电信法》的尽快出台,众多业界人士均表达出热盼之态,但电信法依然是“年年说今年要过,年年没有过”。

    据了解,自1980年我国正式开始起草电信法,1988年被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1998年和2003年分别列入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到2004年底,关于电信法将要出台的传闻不绝于耳。但直至今天,电信法依然处于“难产”之中。

    对此,通信业观察家、飞象网CEO项立刚之前曾直言,各个部门利益不协调成为导致电信法难产的最大障碍。“政企不分、政监不分广泛存在于早期的电信业,虽然这些问题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有所缓解,但依然不能寄希望于立刻解决体制问题。”项立刚表示。

    艾瑞分析师刘亮同时认为,政府立法有很复杂的程序,法律效力范围和影响程度都需要缜密决策和考量,立法机构酌情规划法律出台的具体时间表,这都将是导致一项法规出台提前或推迟的重要原因。

    曲线促进

    据悉,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电信条例》,这部规定了电信资源有偿使用、电信网间互联调解、经营许可等八大制度的行政法规,在法律效力上却不具约束力。而随着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的出炉,目前实施的“电信管理条例”显然已不能满足行业的法律需求。由此,业界认为,伴随着三网融合这一大趋势,电信法的出台更加迫在眉睫。

    此前,著名电信专家周光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信法写入三网融合的内容,体现了法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电信法现代化和科学化的一个时代印记。由此,三网融合在通信领域获得了法律认可,这可能是电信法带给三网融合的最大好处。

    另一方面,周广斌认为,电信法在网络技术上为三网融合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持,这又为三网融合破解了一道技术融合难题。

    此外,周光斌表示,所谓与三网融合相关的部门行规,就是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电信法只能对电信业或互联网做出有利于三网融合的规定。因此,电信法的出台,也对三网融合工作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可算是“曲线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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