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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电信业对外开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19 文章来源:人民邮电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及《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明确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对外开放,充分展示了我国电信业通过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与全球共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的态度与决心。
 
  我国电信领域持续对外开放
 
  打开门、请进来、共发展。20多年来,我国持续扩大电信领域对外开放,促进了电信市场高质量合作与发展。
 
  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首次对外开放电信市场。此后,通过CEPA、自贸试验区政策、双多边协定,我国持续扩大电信业务对外开放,包括对港澳资本开放全部10项增值电信业务;在自贸试验区开放除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外的8项增值电信业务;在全国开放6项增值电信业务,其中4项业务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本次出台的《通告》与《试点方案》,是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筑数字时代国际竞争新优势出发,对扩大电信市场开放的进一步探索。”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国际治理部主任石立娜表示,“试点开放政策将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电信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外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已有1926家外资企业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我国增值电信领域已形成主体多元化的市场,本次试点开放后,将有助于更大力度吸引外资,提升外商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石立娜如是说。
 
  多个业务领域蕴藏发展新机遇
 
  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41.5%,算力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在我国“数字沃土”中,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市场机遇不断涌现。《通告》提出,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多项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这些业务领域将催生哪些新的合作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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