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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的通知(4)

发布时间:2018-06-13 文章来源:广电总局
 
    (四)扩大国产纪录片播出需求
 
    调整现有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纪录片相关规定,将201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中“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平均每天6:00至次日1:00之间至少播出30分钟国产纪录片”的规定后增加“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全年在19:30-22:30时段播出国产纪录片总量不得低于7小时。”支持和鼓励地方电视台上星频道和地面频道开设纪录片栏目,扩大国产纪录片播出需求。
 
    (五)实施纪录片人才培养工程
 
    切实加强纪录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人才培养、发现、使用和激励机制,建立纪录片人才库,开展纪录片专业培训和国际交流。启动纪录片青年导演培训计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青年纪录片创作人员的正面引导。实施纪录片领军人物培训计划,组织遴选优秀创作人才到国外学习先进的纪录片制作经营经验,开展纪录片观摩、交流、研讨活动,重点培养纪录片策划创作人才、摄制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特别要着力培养既懂创作生产又懂市场运营的复合型人才。
 
    (六)实施纪录片海外推广计划
 
    鼓励扶持讲好中国故事的中外合拍纪录片,与境外主流纪录片制作播出机构合拍的纪录片,视同国产纪录片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加大对纪录片“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对在国际主流媒体播出的优秀国产纪录片予以重点扶持。扶持指导办好国内纪录片节展活动,支持优秀国产纪录片和制作机构参加境外高水平影视节展。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要加强对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辖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积极组织所辖区域内有关机构、人才申报有关项目,加强对本省入选项目的跟踪指导和配套扶持,积极推动项目实施,统筹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做到指导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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