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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布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7)

发布时间:2019-04-25 文章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从岗位上看,全国广播电视从业管理人员16.04万人,专业技术人员51.38万人(含播音员、主持人3.10万人,编辑、记者16.78万人,艺术人员2.72万人),其他人员30.48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52.48%。
 
  从学历上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08万人,本科及大专学历74.59万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8.23万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81.38%。
 
  从年龄上看,35岁以下人员44.51万人,36岁至50岁人员41.72万人,51岁及以上人员11.67万人。35岁以下人员占比45.46%。
 
  ¹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是指在对象区内能接收到中央、省、地市、县播出机构通过无线、有线、卫星等各种技术方式转播的各级广播、电视节目的人口数占对象区总人口的比率。
 
  ²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收入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业务的各项收入之和,包括版权收入、用户付费收入及其它相关收入等。
 
  ³ 由于个别跨行业经营单位的广播电视总收入指标无法由财务指标中提取,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存在与财政补助收入、实际创收收入加总不等的情况。
 
  ⁴ 新媒体业务主要包括广播电视IPTV运营机构、互联网电视(OTT)牌照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OTT)、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及各类客户端应用、微信、微博和网站等取得的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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