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电视台技术协会优秀科技论文评审办法(试行)(3)
发布时间:2012-03-01 文章来源:中国城市电视台技术协会秘书处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八条 参评论文按学术水平、科学创新性、实用价值、文章逻辑性和文字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
第九条 优秀科技论文各奖项比例:一等奖比例不超过该年度报名作品总数的15%;二等奖比例不超过该年度报名作品总数的25%;三等奖比例不超过该年度报名作品总数的40%,其它可酌情给予鼓励奖。
上述奖项名额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评审标准分别是:
一等奖:论点创新性突出;论据完全正确,既有深入的理论分析,又有严格的实验验证;对解决当前全局性重大问题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并取得较大的实际效益;立论精辟,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性强。
二等奖:论点有所创新;论据正确,有适当的理论分析和实验验证;对解决当前全局或局部问题有较大实用价值并有一定的实际效果;立论明确,结构、层次和逻辑性较清楚。
三等奖:论点和见解有新意;论据没有原则性错误,提出了实验验证方法;对解决当前全局或局部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立论、结构、层次、逻辑性基本能表达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条 所有报名作品根据总评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按照本年度报名作品总数及获奖比例计算奖项,排定一、二、三等奖座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