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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这样转型才是真融(2)

发布时间:2019-10-16 文章来源:主编温静
 
  警惕“照搬拆条”的伪融合
 
  在广电媒体融合的纵深推进关键时期,广电媒体融合已从转型的迷茫期进入了快车道,如果从电视媒体与新媒体内容融合的角度入手,我们可以把电视媒体融合分为三个阶段。
 
  在电视媒体融合1.0阶段,即“媒体+互联网”,电视媒体利用互联网手段拓展新业务,将互联网仅仅作为分发渠道,这一阶段内容融合以大屏为主,它只是引入了互联网的手段。
 
  这一阶段的媒体融合通过互联网手段强化、扩大了IP,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阶段,将节目照搬到互联网,将长视频简单拆分成短视频,难以形成长久的竞争力。
 
  在电视台媒体融合2.0阶段,即“互联网+媒体”,电视媒体运用互联网思维,学会将大屏内容精细化运营,账号进行粉丝互动运营和活动运营等方式,进而实现节目 IP 化的打造。
 
  如大屏节目《寻情记》节目账号“寻情记”通过二次创作、图文、手记等多种形式,进行粉丝互动运营和活动运营等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
 
  电视媒体融合3.0阶段,我们称之为“深度互融”阶段。这一阶段,电视媒体从产品设计的出发点,在内容创意上、产品上、项目上保持独立制作的能力,培养纯网生力量,满足海量用户的个性化消费需求,生产出优质的内容,进而挖掘更大的商业价值空间。
 
  目前这一阶段探索成为电视媒体的重点,这一阶段分为原有IP节目孵化和原生纯小屏节目孵化两种类型。原有IP节目孵化,如《重案现场》由湖南经视频道基于经视焦点栏目《特殊使命》节目衍生推出,《军情2019》由北京电视台《军情解码》原班人马打造。
 
  除了原有IP节目孵化,一些广电媒体通过与互联网深入合作联合孵化纯小屏新媒体项目,开启纯网原生节目的试水,如深圳财经频道和景行东方财经工作室联合制作财经短视频节目《财什么经》,西瓜视频联合中央新影集团出品的一档互联网微纪录片节目《新影像》。
 
  从实践中看,绝大多数媒体融合还停留在第一阶段,这也使得媒体融合的成效难以显现。电视媒体融合亟待跨越1.0阶段,向2.0阶段、3.0阶段纵深推进。在3.0时代,如果一味地继续“照搬拆条”,将大屏内容单纯的小屏化,不仅难以发挥原有节目的IP价值,更是一种懒惰敷衍的伪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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