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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一号文件: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4)

发布时间:2021-04-15 文章来源:DVBCN中广5G
 
  (十二)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种养一体、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作物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开展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推进农业产地环境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农业生态资源环境调查与评估。实施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提质修复行动。加快建设长江、汉江、清江绿色生态廊道。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确保管得住、顶得住、稳得住。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
 
  (十三)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计划,遴选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村现代化
 
  (十四)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充分运用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成果,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规划应编尽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和彰显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推广农村住宅图集,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准确把握时度效,稳妥开展村级建制调整,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十五)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补上农村现代化短板。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环境整治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连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通双通道。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建设。推进联网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项目建设,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完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机制。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发展智慧农业,建设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为农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发展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开展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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