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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二五(九):机制体制创新与改革(2)

发布时间:2016-04-29 文章来源:慧聪广电网:王彩屏
 
    十二五期间,按照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广电系统认真全面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方面遵循广电规律,一方面遵循经济规律,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从实施集团化改革、事业产业两分开和宣传经营两分开,到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可经营性资产剥离、制播分离改革,都是为了培育和塑造市场主体,实现广播电视机构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分类管理、分开运营。其中,机构合并、两台合并、台网联动、制播分离等等动作,都是中国广播电视体制机制的有益探索。
 
    1、机构改革之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随着以数字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多种媒体综合发展。为统筹推动报刊、出版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发展,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随着以数字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多种媒体综合发展。这样调整,有利于减少职责交叉,提高管理效率,落实管理责任;有利于统筹推动报刊、出版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文化传播能力;有利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做大做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整合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两台合并:由传统广播媒体和电视媒体向综合性广电媒体的转型
 
    早在2006年,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就对“推进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体制改革,实行资源整合,广播、电视合并”作了部署。2007年1月4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广播电台、电视台两台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2006]56号),就规范两台合并工作重申有关五项规定。2014年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又明确提出了“规范电台、电视台合并”的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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