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城市电视台技术分会委员会工作规范(6)
发布时间:2017-04-24 文章来源:城市电视台技术分会秘书处
十、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1、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一次在分会每年的年会大会前召开,一次在每年下半年召开,其它根据需要确定议题召开。
2、委员会会议由会长主持,会长空缺时由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台参加,重大议题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成员台参加。
3、为提高委员会会议效率,每次会议主题由秘书长或委员台提议,经各委员台事先沟通,由秘书长综合大家意见后拟定讨论提纲,再提交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4、为尊重各成员台的权力与义务,委员会每次讨论事项都要围绕主题,高效从简,每个成员台都有义务表明观点。
5、委员会重大问题要通过投票表决决定。
6、每次委员会会议其成员台都应及时参加,并遵守议程安排。每次会议都要签到、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十一、分会活动经费的筹集
为切实保障分会各项活动开展,经费筹集来源有:
1、成员台每年会费缴纳额度为:一般成员台单位1800元;委员台单位3000元。
2、分会特邀委员厂家捐助额度为每年每厂家固定捐助5万元。
3、出席每年年会的成员台缴纳的会务费;
4、项目及活动经费不足时的其它临时赞助;
5、其它合法收入。
十二、其它说明
本规范经本次会议(分会第28届二次苏州委员会议)讨论后,提交第29届福州年会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
欢迎分会成员台、委员会成员台就以上规范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进一步充实完善。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城市电视台技术分会 秘书处
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