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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国明:媒体如何凭借融合摆脱生存危机?(2)

发布时间:2019-07-19 文章来源:传媒圈
 
  反过来,如果县级融媒体中心以跨领域、跨行业、超越内容的发展逻辑去建设,努力成为服务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平台型媒体,使人们日常生活中林林总总的需求(交水电费、物业服务、投诉报警、订餐取货等等)都能够在此平台上实现,那它在人们生活中的不可或缺性就得以确立。
 
  而县级媒体在本区域深耕多年,具有激活、整合“宽融合”所需资源的集成能力与优势,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拥有自我造血的经济能力,而且,作为这种生活集约平台的副产品,其传播能力和影响力也会由此而得以提升和保障。
 
  概言之,面向未来的媒体融合,必须打破那种死守内容传播的狭隘逻辑,要往跨行业、跨领域的泛融合上靠拢。
 
  更为主流的媒介融合是媒体以自身的品牌和在地性资源为基础,来链接更多的社会资源、商业资源、生活资源,促成它们的对接,这种融合才是互联网逻辑下媒介融合的主轴,并且,只有这种“宽融合”才能破解传统媒介的生存危机,进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境界。
 
  二、媒介融合的“竞”与“合”:融媒体建设中传播通路“失灵”问题的解决应该建立在对于既有互联网传播体系的“搭载”上,以“我”为主的狭隘思路必须打破。
 
  媒介融合的“初心”是为了解决主流媒介传播的“最后一公里”的不通问题,即所谓渠道中断和渠道失灵问题。实际上,由于互联网对于传统传播格局的深刻改造,传统主流媒介在传播领域的弱势化、边缘化是显而易见的。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有人试图用传统媒介时代的“以我为主”的竞争逻辑来解决,这明显是与互联网的逻辑与价值范式不符合的。
 
  众所周知,在传统媒介时代,基本的传播模式是“点对面”“一对多”的传播,因此,以我为主、排除他者、通过竞争胜出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实践逻辑。
 
  作为一种历史惯性的传承,在传统主流媒介的操作中,竞争是第一主旋律,试图通过竞争获得受众与市场份额,从而实现其传播价值与传播效果是传统主流媒介的基本行为法则。但新媒体时代则不同,互联网传播的基本模式是“点对点”和“一对一”(当然也包括“一对多,多对一”这样一些变种形式)。
 
  这种“点对点”或“一对一”的传播质量与效果的达成是通过连接、激活一个点到面的相关资源来实现的。换言之,互联网改变这个世界是通过连接和再连接来实现的,所有基于互联网的功能形成和价值创造都是连接、激活、整合与协同来完成和实现的。
 
  这种连接与整合,激活了微资源、释放了巨量的传播“生产力”,使UGC(用户内容生产)、PGC(专业内容生产)、OGC(机构内容生产)成为传播生产的多元主体,并且,内容生产与传播能力两元分离,平台型媒介的崛起并以寡头独占的方式占据传播市场的大半壁江山,从而形成了新时期传播的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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