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城市电视台技术分会规程(2)
发布时间:2017-04-24 文章来源:城市电视台技术分会秘书处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分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发射、覆盖及从事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及新媒体技术运用的国内外新技术交流和设备展示;
(二)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高清化、产业化等知识更新、业务培训及组织国内外技术考察;
(三)组织会员电视台送评的科技论文、项目及制作的电视节目技术质量评比与交流;
(四)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科学论证、项目评估、技术咨询等。
(五)组织召开每年一届的技术年会,开展各台的事业建设、产业建设、技术管理、技术创新、新媒体、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成就和经验的交流。
(六)组织分会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交流。
(七)组织与广播电视设备生产厂商进行联合产品开发,科技创新,开展多渠道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