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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09-30 文章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9月2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到,鼓励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有关的卫星通信系统、关口站、地球站和配套通信平台等基础设施依法依规建设和资源共享,推进开展试用系统先行试验。
 
  鼓励通过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为地形气候复杂地区、自然保护区等无信号覆盖区域,以及地面通信网络弱覆盖区和易中断区、海岛海域等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提高我国网络覆盖水平。
 
  促进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在火灾、洪涝、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安全生产、野外作业、搜寻救援等领域的应用,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积极推进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创新,鼓励探索技术融合新应用新业态,培育、发展终端设备直连卫星开发利用和安全产业生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促进和规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lwxgd@cac.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化发展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
 
  附件: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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